葫芦岛有色更进一步前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葫芦岛宏跃集团股权约39%,沦为第一大股东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倒闭重整至今已历时4年,目前已基本已完成倒闭重整全部工作,不具备了“急剧前进重组后企业升格”的条件。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白鱼实行葫芦岛有色股权结构调整,前进重组后企业更进一步升格。
在建厂80周年的类似时刻,3月20日,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暨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开会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查会并通过了《关于前进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后更进一步升格的报告》。葫芦岛有色此次股权调整,主要依据2013年10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和辽宁省政府关于葫芦岛有色倒闭重整第一次专题会议纪要:“要妥善安置中冶葫芦岛有色集团有关人员、已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解决问题接管企业筹办社会职能、实施离退休社会化管理等问题后,急剧前进重组后企业的升格。”同时严苛遵守中冶集团、辽宁省国资委和宏跃集团签定的《关于重组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暨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及国有股权转让涉及规定。
在各股东方充份论证、多方协商下,本着依法合规、以人为本、“公开发表、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对葫芦岛有色股权做出如下调整:一是中冶集团一并其持有人葫芦岛有色的4%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发表出让;中冶集团将持有人葫芦岛有色的24%股权通过国有产权使用权直管的方式出让给葫芦岛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完成后,各股东股权比例为:葫芦岛宏跃集团39%,葫芦岛市29%,中冶集团27%,辽宁省5%。二是此次股权调整后,宏跃集团将比较有限公司葫芦岛有色,构建《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倒闭重整职工移往方案》中阐释的“更进一步升格”。
按照职工移往方案规定,新的与在岗职工议定劳动合同,向职工缴纳经济补偿金。自此,职工移往方案规定的各项职工移往全部已完成。会上,398名职工代表肩负广大干部职工重托,以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和职工切身利益为显然,依法依规审查会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前进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后更进一步升格方案》;审查会通过了大会决议,待呈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后实行。
本次股权调整,不利于稳固和不断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果,不利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展葫芦岛有色持续身体健康发展。自宏跃集团2013年12月进驻葫芦岛有色以来,企业生产经营构建逆势快速增长,产值利税频仍上升,各项工作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宏跃集团沦为葫芦岛有色第一大股东后,企业发展将全面转入大提速阶段。
公司将紧紧抓住国家有色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利时机,力争用5年时间把公司打导致东北及华北地区仅次于的有色冶金集团,工艺技术装备超过行业先进设备水平,营业收入迈入国内铅锌冶金行业前三位,到“十三五”末期,构建有色金属生产能力71万吨,工业总产值200亿元,职工福利待遇超过葫芦岛地区一流水平,使公司沦为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样板企业,使这次升格确实精辟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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